看过卓别林的《摩登时代》,这次重点也是放在底层平凡小人物,而男女主是边缘性社会人,一个是没有正当工作,一个是独身失明靠卖花为生,还要带着一个年迈的祖母,感冒一场连房租都付不起,不过2个人都很善良,卓别林在帮忙卖花女的同时当然也幻想过得到卖花女的倾慕,这也无可厚非,以及救了富翁的命,最后把钱给卖花女治疗眼睛,虽有私心,但本质是善良的,卖花女会找买花人零钱,在看不见时,对给予帮助者抱有幻想,美化对方,这也无可厚非,谁都想遇到一个王子,如果结局是卖花女仅仅表达了感恩,这也很正常
喜剧究竟该算一种形式,还是题材,或许都可以算,有些时候,我们在看完令人捧腹的喜剧形式的演绎后,总能又感受一丝不一样的或悲或喜的精神感受,这样的喜剧往往令人印象深刻。在今天,喜剧的形式愈加成为题材本身,仿佛只要不择手段让观众笑的癫狂就可收工,而随着恶搞、屎尿屁风格喜剧的盛行,那种令人看后回味再三的喜剧越来越少。在这样的时候,我们或许要多向前辈学习,比如卓别林,在他的电影中,喜剧就是一种表现形式,在令人笑过后,他总是常常指向一丝超越形式的东西,比如《城市之光》,一个流浪汉令人捧腹的“追女记”外壳下,却指向的是充满人文精神的温情脉脉。
《城市之光》的故事有些荒诞,又显得平常,卓别林扮演的流浪汉继续以滑稽的形态生活,制造着诙谐的笑料。他路遇一个双目失明的卖花女,心生好感,总是希望为她做些什么。一天,他又搭救了一个试图跳河的富翁,精神处于昏沉状态的富翁与他把酒言欢,花天酒地一番后,还将自己的车子和一些金钱给予流浪汉潇洒。流浪汉用这份小财与卖花女度过了短暂的欢乐时光,他更想为心上人治好眼睛
梗概:偶遇失明卖花女――碰巧拯救了一个要自杀的富翁(醉酒),富翁感激他――第二天醒来富翁不认识他――然后醉酒又感激他――然后又不认识他――(在富翁感激他的期间他又进一步帮助了卖花女)――卖花女付不起房租,流浪汉知道后去打工想帮助她――被炒鱿鱼去打拳击――富翁又喝醉碰到并感激流浪汉――富翁给了他1000块,结果当时被小偷打断,流浪汉被当成了小偷――流浪汉逃脱把钱给了卖花女――流浪汉被捉――出来后的流浪汉碰到复明后的卖花女,两人相认
场景:富豪家,大街十字路口,酒馆内,拳击场
第一次看卓别林大师的作品。不愧是卓别林!喜剧只是形式,电影的真正目的是抨击社会现实,揭开了这座城市的真面目。
谁是城市之光?不是富人,而是穷人。富翁家财万贯,上流阶级。却是一个翻脸不认人的角色。电影中富翁酒醉后认人,酒醒后不认人,这个设计很巧妙,很经典。最讽刺的是,富翁一出场便是想要自杀。几经挣扎,没自杀成。而卓别林饰演的流浪汉,和贫困窘迫交不起房租的盲眼卖花女,却都很乐观,始终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,他们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。光怪陆离,灯红酒绿,熙熙攘攘之中
《城市之光》优秀!以喜剧来展现悲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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